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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北营房法庭远程阅批 4小时成功调解离婚纠纷案

2018-06-14 13:01:42 来源: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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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您给我们把这事调解成了,都这个点儿了,耽误你们吃饭了!”“这个调解结果我们太满意了,谢谢了,太感谢了!”面对双方当事人最后的感触,兴隆县法院北营房法庭干警任世伟这样说道,“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赢得你们双方满意,从源头化解矛盾才是我们调解工作的初衷!”

事情是这样的,原告崔某(女)起诉李某(男)离婚,崔某于5 月18 日下午递交诉状,调解人接到案件第一时间对其双方通过电话方式进行了诉前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定于5 月21 上午9 时双方到北营房法庭温馨调解室参加调解。

调解当日,双方当事人及亲属等二十余人来到法庭。崔某要求与李某离婚,婚生女跟随其一同生活,婚生子跟随李某一同生活,诉讼费由李某负担。李某母亲(田某)称:李某由于一次车祸受伤,脑部进行两次开颅手术,导致李某大脑受损,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而自己已经年迈,身体不好,也无法帮忙照看孩子。离婚可以,但是要求婚生女随李某一同生活,因为女孩十岁已经上学了,也不用照看,将来还能赡养李某。由于双方亲属各持意见,使得双方当事人不知道听哪个亲属的意见好了。

为了此案不留瑕疵,针对李某曾经做过脑部手术以及原、被告的婚生女儿执意跟母亲一起生活的现状,调解干警任世伟采取背对背方式做双方思想工作,对李某及其亲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诉他们如果硬是违背女儿意愿让其跟父亲生活,有可能就会影响其学业,或导致心里抑郁等疾病……

经过几轮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女随崔某一同生活,李某负担两个孩子抚养费每人每月500 元,崔某自愿承担诉讼费。制作完调解书已经是中午12 点多了,为了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腿,法庭负责人从六道河下乡急忙赶赴县法院,在机关大院通过互联网对此案进行远程阅卷和文书审批。近下午1 点,双方拿到调解书,此案从立案到调解至结案仅用4 个小时,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刘振宇)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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