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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装错货物起争端消协调解解纠纷

2018-07-12 18:39:43 来源: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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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5 月18 日,董某在双滦某彩钢瓦公司,定制彩钢结构瓦一组,价值4370 元。双方约定彩钢瓦为0.8至1 的厚度,4 日后送货,5 月21 日消费者接货后,发现定制彩钢结构瓦的厚度不到0.8 规定的厚度,经几次找该公司工作人员协商,要求退回定制彩钢结构瓦,更换定制的彩钢结构瓦规定尺寸和厚度,但都没有达成满意结果,没办法,就直接投诉到了双滦消协,要求帮助解决。

5 月21 日,双滦消协接到投诉后,组织工作人员,立即找到该公司负责人进行调查约谈并沟通后,经消费者当面阐述出现纠纷的全部过程后,并判定出了出现纠纷的责任,面对消费者的所述事实,该公司负责人认可了出现纠纷应当承担的责任,在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说服教育下,承认了该公司在装货时装错了彩钢结构瓦的尺寸和厚度,并表示在今后经营中,秉承诚信服务,顾客至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经双滦消协工作人员找双方最后当面约谈后,根据《消法》相关规定,经双滦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共识,该公司负责人当面向消费者表示歉意,无条件将消费者定制的价值4370 元的彩钢结构瓦全部更换成规定尺寸和厚度,送往施工现场。并补偿董某费用800 元。此投诉为最终一次性解决,双方不得在追究任何一方责任,此处理结果消费者非常认可和满意。(李双林)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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