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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平原地区高速对两类车辆实行限速新规定

2018-07-26 17:09:56 来源:承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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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高速公路限速有新规

山区高速公路仍按原有的标志标牌限速值执行

7 月23 日,记者在市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省内平原地区高速对两类车辆实行限速新规定,违者罚款扣分,超速50%可吊销驾驶证。

据了解,依据有关规定,从即日起,省境内平原地区高速公路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公路客运车辆设立限速标志。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 公里,中型以上客运车辆22 时至次日凌晨5 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日间限速值为100 公里/小时),山区高速公路仍按原有的标志标牌限速值执行。期间,违反限速标志通行的将按照“超速”进行处罚。

据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承德市与省内多个城市开通了客运班线,每天承德市有多趟客车开往这些城市,尤其旅游旺季期间,客运站会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发车次数,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也会因需求量提升,增加往来运输次数。近年来,一些特殊车辆不时在高速公路上出现车祸,超速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公路客运车由于其拉运货物的特殊性和乘员的相对集中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其影响和危害都将成几何倍增长。因此提醒承德市以上司乘人员通行河北高速时,严格按照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将车速降至法律允许的安全范围内,减少因超速行驶给通行带来的安全隐患。(记者王鑫 通讯员霍文凯)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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