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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打击药店诊所销售回流药行为

2018-08-10 20:01:40 来源:承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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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药店诊所销售回流药行为

确保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检查批次、核对单号、审验各类购药票据……8 月8 日,记者从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承德市将按照相关规定,以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为重点,开展药店诊所违法经营行为整治行动,规范药品购进渠道,遏制回流药品经营行为。

回流药是指通过医保、新农合等途径从医院或药店购买药品,经非法回收人再次销售给药店、诊所,而后销售给顾客的药品。回流药脱离药品储存必要的温度、湿度控制,药品质量难以保证,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在回收再销售过程中掺杂假药,给百姓用药带来安全隐患。

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药店诊所必须严格规范药品购进渠道,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制度,索取、审验并留存供货企业资质、合法票据及药品合格证明文件,并开具销售票据。针对当前流通环节回流药品问题,承德市监管部门结合日常检查、GSP 跟踪检查、投诉举报和稽查办案等反馈的情况,对市场用量大、“回流”高发品种进行梳理归纳,确定高风险药品目录,作为重点检查品种,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及医院周边药店诊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以药品购进渠道为重点检查环节,以索证索票、核查票、账、货、款是否一致为重点检查内容,以核实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与实货信息是否一致为切入点,严格检查标准,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部门如若发现从事购销回流药品违法经营活动的药店,凡符合立案标准的迅速立案查处,彻查问题来源,对涉事药店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药店、诊所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记者王鑫)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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