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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规范企业年金管理保障退休职工生活

2018-08-15 17:24:54 来源: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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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体系,增强人才吸引力、稳定职工队伍。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8 月8 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承德市将推动企业年金发展、规范企业年金管理,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已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社会组织及其专职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等。因此,只要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时,可以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中,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领取企业年金是新增内容,这有利于进一步体现企业年金的保障作用,适当改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生活。

企业年金倡导按月领取,有利于发挥企业年金长期养老保险的作用;允许分次领取,有利于退休人员根据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额,结合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和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领取次数;保留了一次性领取方式,更加人性化,给予退休人员更多选择;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丰富补充养老保险方式。(记者孙涛 通讯员张晓东)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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