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出发点,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助力脱贫攻坚。
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救助体系,设立“一站式”救助服务窗口,对2016 年8 月1 日以后出院和住院的医疗保障救助对象提高待遇医疗费用,实行了“一站式”即时结算。县域内住院免交押金,出院时仅支付经过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后的自付费用。
完善社会保险扶贫政策。继续资助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确保困难群众享受居民医保政策。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不低于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解决后顾之忧。
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18 年继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城乡居民年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7200 元和3900 元,集中和分散农村特困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6500 元和5070 元。
以就业促进脱贫。在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扶持自主创业、返乡创业、精准扶持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就业创业政策基础上,与天津东丽区深入开展劳务对接工作,征集用工企业22家,帮助3000名贫困群众解决就业难题。(房金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