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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四重保障”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2018-11-16 10:53:34 来源: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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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政策规范流程方便快捷

承德县“四重保障”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为深入贯彻省、市健康扶贫工作要求,靶向解决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医药费用自付比过高问题,筑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防火墙”,承德县设立第四重医疗保障救助资金,打出“一站式”结算、资金专户管理、规范县域内医疗机构诊疗、激励医疗机构主动控费“组合拳”,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深入调研,出台政策。为确保第四重医疗保障工作精准实施,县里安排卫计局选派专人到27个医疗机构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数据显示,2018年1—5月份贫困人口住院自付比达到11.26%,自付比超过10%的占70%,涉及金额120万元。若采取商业保险模式,按每人150元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上商业保险需资金663万元,但商业保险报销时间长,影响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如建立医疗保障救助金,贫困人口住院自付比控制在10%以下,全年需补助资金300万元左右,比商业保险节约363万元。经过系统分析、精准测算,承德县于八九月份相继出台《贫困人口第四重医疗保障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补充办法》,对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医疗保障救助后,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0%的贫困人口进行医疗保障救助。

规范流程,全面覆盖。第四重医疗保障救助资金,对贫困户县内、县外就医进行救助保障。县内涉及县医院、中医院、康源医院及23家乡镇卫生院,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依托现有的医疗保障救助信息系统进行“一站式”结算。患者在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经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贫困人口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0%部分由所在医院垫付。贫困人口县外住院就医,出院后持报销凭证、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等到户籍所在地卫生院核实认定,卫生院将合规费用超过10%的医疗费用核实后先行垫付。县内定点医院每月2日前将第四重医疗保障救助费用汇总报县卫计部门核实,经卫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认定后,再将资金汇总表报送县财政部门,县财政审核通过后将资金拨付给卫计局,由卫计局拨付到各医疗单位。

创新救助,保障有效。第四重医疗保障报销简单便捷,贫困患者出院时“一站式”结算,医院向贫困人员出具第四重医疗保障救助票据,详细记录医药总费用、前三重保障报销费用、第四重医疗保障救助基金及最后剩余自付费用金额等。相比商业保险报销,医院垫付时间短,每月一结账,方便快捷。同时,承德县设立医疗救助资金专户300万元,每月为各医院设定定额上限,超支部分由医院自行解决,医院由被动控费到自觉控费,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增长。截至目前,承德县通过第四重医疗保障救助贫困患者1834人,为贫困患者减免费用36.53万元,全县贫困人口住院费用自付比控制在10%以内。(姚佳莹)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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