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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印发六个“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文件通知

2018-12-03 14:52:30 来源: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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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试行)》等六个“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全市“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工作部署,《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试行)》《关于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办法(试行)》《关于优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环节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进一步提升纳税便利度的若干措施》《关于优化企业登记审批流程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等6个改革文件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自即日起印发实施。现就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改革文件宣传工作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试行)》等改革文件,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放管服”改革、深化“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的重要举措。相关文件在精简要件、取消前置、简化流程、缩短时限、容缺受理、联合勘验等方面创新力度大,对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文件内容,解读创新性措施。11月9日前,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专题业务培训,提高贯彻落实能力。

二、抓紧制定完善细化配套措施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试行)》等改革文件,结合实际整合审批服务环节,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确保落实到位;编制办事指南,凡明确精简的要件、取消的前置条件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继续提供或取得,为办事人员提供清晰指引;编制核心要件和非核心要件清单,11月12日起,对于非核心要件全面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市、县(市、区)两级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审批与监管职责,协调联动,搞好对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若干措施(试行)》等改革文件的解释工作。行政审批、国土、规划、住建、税务、水务等部门负责做好制度清理、政策衔接、督促落实工作。对落实改革措施不积极、不担当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依规实施问责。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对贯彻落实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确保“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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