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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承德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标准

2019-01-04 18:17:03 来源:和合承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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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下板城镇大兰窝村李贺远,5年前患上脑出血,高额的医疗费用对于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是雪上加霜。不幸的是,2018年9月,妻子刘晓梅又患上脑出血,一家三口全靠低保为生。随着低保标准提高后,李贺远一家每月将多享受60元补助。1月3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1月1日起,承德市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标准,城镇低保由原来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3900元提高至4300元。

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月1日起,承德市城乡低保标准继续提标。与2018年相比,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350元以上;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900元提高至4300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20元以上。此次提标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将按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发放救助金。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即城镇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来的每月780元上调至845元以上,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来的每年5070元上调至5590元以上。

同时,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是否具备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等6项能力进行评估,分为全护理标准、半自理标准和全自理标准,分别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15%、10%发放。截至2018年11月底,承德市共有城乡低保户133841户(168318人),其中农村低保118972户(144961人),当月平均补差214元;城镇低保14869户(23357人),当月平均补差342元,承德市累计共支出城乡低保金44636.34万元。此外,城乡特困供养人员24710人,其中,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4533人、城镇特困供养人员177人。(记者代英健,通讯员王景云)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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