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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承德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9-01-11 17:34:15 来源:和合承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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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民可通过多种途径举报,查证属实将给予处理

燃放烟花爆竹,也许是一些人对新年不可或缺的记忆,但其引发火灾、污染环境等问题不容忽视。为此,承德市规定中心城区(双桥区、双滦区、承德高新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春节将至,1月9日上午,双桥警方组织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活动,倡导市民参与到禁燃监督之中,相关部门开通了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市民可通过多种途径举报,查证属实将给予处理。

据了解,市中心城区以下区域内,禁止在任何时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双桥区除双峰寺镇全镇,牛圈子沟镇蛤蟆石村、马架子村、水泉村、桲椤树村、碾子沟村、平房村、下河套村,水泉沟镇柳树底村、山神庙村、大窝铺村,大石庙镇东沟村、袁家庄村、马家庄村、双庙村、车子沟村、陈家沟村、鸡冠山村、石门沟村、西北沟村外所有区域。

承德高新区除上板城镇,冯营子镇东营村、西营村、崔梨沟村、石门子村、上栅子村、下栅子村、水泉沟村、三道湾村、秋窝村、闫营子村、砖瓦窑村(不含御龙湾小区以东区域)外所有区域。

双滦区双塔山镇、滦河镇、西地镇西地新区、元宝山街道、钢城街道、秀水街道所有区域。

1月9日上午10点,在竹林寺小学、武烈路等地记者看到,双桥公安分局民警正在向过往市民发放禁燃《通告》,并向市民讲解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除此之外,警方还将在出租车顶灯广告屏、市区主要街道LED屏幕滚动播放禁燃《通告》,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引导广大市民特别是未成年人自觉遵守禁放政策。

据悉,《通告》自实施以来,承德市公安等部门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进行严查。2018年9月25日8时,双桥区迎宾路某小区某业主苏某某违规燃放六挂爆竹,公安部门依法对苏某某罚款500元整;同年10月1日9时,秦某某在双桥区桥东老居宅福地华园小区二期便民市场门前违规燃放鞭炮,公安部门依法对秦某某处罚款500元整。截至目前,双桥警方共处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3起,处理13人。

双桥公安分局民警表示,“小年”、“春节”、“元宵节”即将到来,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和响应禁放工作,自觉抵制违规燃放。在此,警方提醒,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查找到责任人,查清购货源头,依法予以处罚。(记者王鑫 通讯员杜京京)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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