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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调整

2019-04-04 18:23:02 来源:和合承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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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本月起,承德市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调整,一些提取政策被取消的同时,规范相关提取政策和提取要件。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及《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河北省统一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此,承德市从2019年4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调整:取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政策;取消支付物业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取消全款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同时,缴存职工多人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产权人均可按所占比例提取,未明确产权比例的按产权人数平均比例计算,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承德市规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政策,明确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仅限于职工本人及配偶。规范重大疾病提取政策,即因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依据承德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公布的疾病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大病提取要件包括:三级(县区二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加盖医保结算专用章的住院收费报销票据或社保报销票据、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可提取近12个月内发生的个人支付的费用额。此次政策调整中,承德市将规范核实异地购房提取要件、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提取要件的真实性。在承德市行政区域外购房、偿还购房贷款的须能在房屋所在地房产或不动产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验核实。暂无法查验核实的,不予提取。(记者张丽莉 通讯员王春艳、金子茄)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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