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隆县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全面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以居民区附近零售药店、连锁药房为重点检查对象,严厉打击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凡发现药店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凡发现未配备执业药师的,要求药店主动申请核减药品经营范围,只能经营非处方药;凡发现执业药师不在岗服务,存在“挂证”行为的,由卫计部门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刘文博)
责任编辑:李瑾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