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新闻>>承德时政要闻>>

承德将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2019-08-22 11:42:08 来源:承德日报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交警部门将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8月21日,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事故预防通气会,交管部门对当前承德市主城区的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同时发布交通安全提醒。此外,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将开展常态化的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电动车、摩托车作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因其安全技术标准低,稳定性差,加上部分驾驶人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不高,安全行车隐患突出,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肇事源头,更是交通事故中致死、致伤、致残的重点受害群体。

据承德市交警部门统计,截至2019年7月31日,承德市主城区(双桥、高新区)共接出警6318起,其中摩托车(含电动车)事故1188起,占事故总数的18.80%。其中摩托车亡人事故总数占死亡总数的60%。摩托车单方死亡事故占死亡总数15%,占摩托车死亡事故的33.33%。在这些死亡事故中,主要的交通违法有无牌、无证、醉酒、超速、不按规定超车、不按规定载客、违反分道通行原则、不按规定依法交替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不戴安全头盔等。

为确保安全,承德交警发布交通安全提醒:驾乘电动车、摩托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在确认安全后驶入相应车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文明礼让行人;转弯、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时减速慢行,并提前开启转向灯,不妨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不得饮酒后驾驶,遵守载人载物规定。(记者闫立辉 通讯员李强、霍文凯)

来源:承德日报
责任编辑:李瑾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电子报
立即打开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