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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出台新规规范“小饭桌”开办经营

2019-09-03 10:59:17 来源: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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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出台新规规范“小饭桌”开办经营

在卫生、消防、营养健康及从业人员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小饭桌”多数散落在居民区内,数量众多、规模不等,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一直以来都是监管难点。8月30日,记者从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规范全市“小饭桌”服务的管理办法已经开始执行,现存和准备开办的“小饭桌”在卫生安全、消防安全、营养健康、建筑安全、从业人员要求方面都有了明确规定。

在公共卫生安全方面,休息场所面积应与学生人数相适应,实行男女分设,不得设置通铺;配备安全有效的防控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备设施,及时清运废弃物;建立托管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及时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等要求。

在治安消防安全上,场所每100平方米(面积不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应配备不少于2具5千克ABC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器材。一般不应使用液化石油气,如受条件限制不得不使用时,气瓶超过100千克应在室外设置独立的气瓶间。场所内应安装全覆盖且图像清晰的视频监控系统,尤其是重点部位(如厨房、就餐场所、学习场所、门口等),视频录像资料保存不少于30天等。

在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方面,经营者要从正规渠道购进食品及食品原料,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不得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和原料。同时配餐应合理,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学生营养标准,每周制定食谱,并在就餐场所公示;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等高风险食品,不得使用隔餐的剩余食品。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按品种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在建筑安全方面,房屋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经营场所固定且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二层、三层靠外窗位置,严禁设在建筑物四层及以上楼层和地下、半地下建筑内。

此外,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最少配备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每增加20名学生,相应增加1名工作人员。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一次相关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自救、互救知识教育活动。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传染病疫情、火灾和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应停止经营活动,并按照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后还将按照上述标准对“小饭桌”进行星级评定,从低到高分为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等级,这样有利于“小饭桌”做好服务,星级低的或将逐渐被市场淘汰。(记者杨建安 通讯员张芸)


来源:承德日报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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