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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承德市将进入森林防火期

2019-09-26 09:56:03 来源:和合承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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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承德市将进入森林防火期

全市林地草地及其边缘100米以内为防火区

9月25日,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德市发布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全市林地草地及其边缘100米以内为防火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2019年9月15日至2020年5月31日为草原防火期;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根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将对本辖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面负责,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森林、林木等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草原防火责任。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防火区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其它区域和时间野外使用明火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防火区内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隐患的,要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以及相关机构要组织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故意纵火以及破坏防火基础设施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森林草原火灾事故肇事者。对拒不执行本命令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防火指挥体系和火灾应急保障机制。对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灾情况不报告而贻误扑火战机的;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等原因导致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或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教训未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林业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和各基层单位要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报告及时。发生火灾后,要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和火灾报告程序,火灾信息统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逐级上报和发布。(记者石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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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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