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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四举措”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

2021-08-13 17:33: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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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永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2021年7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活动通知下发后,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快速反应,积极落实,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四项举措扎实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

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根据上级院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工作要求,承德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了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部署会议。会上组织全员深入学习相关工作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第一检察部,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与督导;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内外联动,强化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为了拓宽案源,提高效率,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强化了交流与配合,发现线索及时共享、及时沟通、及时移送。同时抓好外部协同,加强与侦查、调查、审判及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主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召开研讨会、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联络,统一认识,获取理解和支持,在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中形成工作合力。

全面摸排,追踪回访,保证活动成效。对专项活动涉及的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强化数据统计,逐案逐人分析羁押必要性和社会危险性,准确评估,加强案件研判,把好受案关、审查关,依法提出建议或做出决定,确保无一漏案。在对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追踪、回访,确保变更强制措施的采纳率,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取得实效。

加大宣传,拓宽渠道,健全长效机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等手段加大宣传,扩大影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权利义务告知等途径,依法告知在押人员有权申请检察机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使其充分了解自身享有的诉讼权利,拓宽羁押必要性审查案源,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制度机制,推动其常态化运作,把“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每一位检察官办理的每一个羁押案件中。

此次专项活动主要针对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办羁押案件,涉民营企业经营类犯罪(经济犯罪、与职务行为相关犯罪等)在办羁押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在办羁押案件等三类重点案件。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共开展羁押必要性筛查24人,提出释放建议3人,已被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全部采纳,建议采纳率、执行率均达到100%,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责任编辑: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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