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人民检察院荣获 “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承德县人民检察院荣获 “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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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永军、田宝贺 )近日,承德县人民检察院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据悉,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使命感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近三年来,共办理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29件80人,起诉涉黑恶案件15件76人,纠正遗漏同案犯8人,案件黑恶定性、认定的主要犯罪事实、量刑建议均获法院判决采纳支持。结合办案,该院还针对相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乱象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均得到相关行业部门的整改落实,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下一步,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认真总结专项斗争的经验做法,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健全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为平安承德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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