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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长期护理保险居家补贴标准再提高

2021-11-18 10:05:01 来源:和合承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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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承德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今年承德市在原有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基础上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原来每月每人450元的居家护理服务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1200元的居家基础护理服务和每人每月300元的补充护理服务,且两项服务可同时享受。新政策的实施,让失能人员待遇进一步提升,失能人员及家庭的经济和精神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据了解,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制度2017年在承德市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启动;2018年制度覆盖扩大至鹰手营子矿区、承德县;2020年实现全市覆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6个月以上治疗后病情基本稳定,并经失能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均纳入长护险保障对象。服务方式分为居家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和医疗机构护理三种。四年来,已有4万多人次享受该项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目前主要为: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入住护理服务的,一级、二级医疗机构每床日结算定额分别为70元、80元。在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接受护理服务的,每床日结算定额为60元。服务机构实际结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照符合长护险支付范围的护理服务费用的70%支付;居家基础护理服务,服务包结算定额为每人每月1200元,服务不足整月按照每日40元进行计算;居家补充护理服务,服务包结算定额为每人每月300元,服务不足整月的按照每月规定的服务频次进行折算。(记者于鸿 通讯员杨兆宇)

责任编辑: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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