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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9月1日起施行

2022-08-12 16:10:2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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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8月12日讯(河北日报记者陈宝云)今日,记者从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9月1日起即将施行的该《条例》共7章53条,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相应的权利义务和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规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运行、物业服务、物业管理等内容。

物业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基本民生、关系城市文明程度,长期以来,由于职权职责不清晰、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物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小区停车难、物业收费率低等因素,承德物业管理水平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间还存在差距。近两年来,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聚焦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打造物业企业与百姓和谐共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满意物业”为目标,组织制定了该《条例》。

《条例》对诸多百姓关心关注的话题,作出明确规定。《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员不得篡改、泄露、出售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个人信息;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使用,不足部分经业主大会同意可占用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增设;尚未售出的闲置车位、车库,应当提供给业主租用,不得只售不租;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增设停车位及收费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停车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利用电梯等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所有,应当主要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也可按业主大会决定进行使用。

《条例》还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以“物业服务+便民服务”的模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增加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快递收发等服务项目,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纳入物业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的小区,通过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资管等方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责任编辑:刘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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