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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推行“红黑榜”管理提升食品监管水平

2022-09-08 10:25:01 来源:和合承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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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近日,承德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坚持严格管理和规范提升相结合,印发《关于推行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三小”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全面提升监管水平,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知要求,根据生产经营者日常经营状况,对于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对“红黑榜”管理工作有较高的积极性,诚实守信、守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和规范齐备,并且得到很好的执行,生产加工、采购、贮存、检验等记录真实齐全的;连续2年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经营者纳入“红榜”管理。对于未取得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小摊点备案卡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违反法律法规,存在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不合理、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食品用具不消毒、三防不到位的;加工制作食品生熟不分开、生产经营的食品或原料进货渠道不规范、未按要求建立台账的;违反法律法规,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及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的;拒绝接受或变相抗拒监督检查的;一年被投诉举报2次以上,经查证属实的和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纳入“黑榜”管理。

据悉,“红黑榜”榜单将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日常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信息、案件查处等指标综合考评确定,每月公示1次,公示期限为3个月,每次公示“红榜”“黑榜”各不少于6家。列入“红榜”的生产经营主体,在一年内不重复在“红榜”公示,如在公示期内出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经辖区或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撤出“红榜”单。被列入“黑榜”的生产经营主体,限期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后经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监督检查认定合格的,可退出“黑榜”单。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重新列入食品安全“黑榜”并再次公示,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列入“黑榜”的,责令停产停业,严重违法的建议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登记证、注销备案卡。(记者林海娇 通讯员胡静)

责任编辑:刘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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