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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隆县人民法院挂兰峪人民法庭依托“三个一”工作机制,诉前调解了70起土地流转案件。
2011年,挂兰峪镇某村近百户村民将土地承包给了一家合作社。因受多方面影响,合作社4年来未支付土地租赁费,村民无奈向镇司法所求助。挂兰峪镇司法所与挂兰峪法庭取得联系,共同探讨纠纷解决办法。
挂兰峪法庭立即组织由法庭为主导,法官工作室、特邀调解员、司法所、村委会为联合主体的调解团队,并将案件推送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刘满泉等特邀调解员摸清了案件争议焦点后,通知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村民对承租人拖欠租赁费强烈不满,情绪激动。特邀调解员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做了进一步的释法说理,努力缓和双方关系。
最终,经过特邀调解员们十几天的努力,双方当事人在挂兰峪法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法庭申请出具诉前调解书。考虑到大部分当事人距离法庭路途远且部分当事人行动不便,法庭工作人员深入村委会就地进行诉前调解协议确认,并在三日内将出具的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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