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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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共建合力 护绿色长城
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河北新闻网8月9日讯(河北日报记者陈宝云 通讯员鲜玉坤)在首个“8·15”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今天,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成立,标志着塞罕坝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迈上了新台阶。
在首个“8·15”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8月9日,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成立。图为揭牌仪式现场。
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钓鱼台湿地公园,这里也是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示范项目基地。该基地总投资7400万元,占地面积1764亩,栽植沙榆3800平方米、树木万余株。基地下设17个林场,主要用于滥伐盗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是实现司法修复生态效益、基层治理社会效益和旅游发展经济效益的生动示范和有力抓手。
在揭牌仪式上,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由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6家单位共同建立,集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是系统推进塞罕坝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专业化平台,对塞罕坝生态环境保护和承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塞罕坝机械林场、木兰围场国有林场位于河北省最北部,靠近距离北京最近的沙源——浑善达克沙地,也是“三北”防护林体系、首都周围绿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阻滞了浑善达克沙地的南侵,每年为滦河、辽河下游地区涵养水源、净化淡水2.84亿立方米,防止土壤流失量513.55万吨;每年可固定二氧化碳86.03万吨,释放氧气59.84万吨。
近年来,承德两级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扛起司法护航“两区”建设政治责任,以滦河、潮白河、辽河、大凌河四大水系源头和流经地及生态环境保护区划分,实行涉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建立完善与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的信息交流机制,构建“专业化审判+”的协同保护模式,形成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联动格局。同时,推动健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和评估机制,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用心用力筑牢生态屏障。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承德两级法院将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切实发挥好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作用,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的塞罕坝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夯实绿色基底、擦亮生态底色,共同守护承德蓝天碧水净土。”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蔺静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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