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新闻承德中院

围场人民法院宣判承德首例跨区域巡回审判环境资源类案件

2023-08-14 18:10:18 来源:河北新闻网

扫码阅读手机版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曲铭剑)近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塞罕坝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到隆化县某村,对一起涉嫌非法狩猎罪的刑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并当庭宣判。该案是全市首例跨区域巡回审判的环境资源类案件,由环境资源类案件专业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

按照《承德中院关于开展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县集中管辖改革工作的意见》,围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丰宁满族自治县、隆化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平泉市辖区内的环境资源类案件,实现承德市四大水系源头及塞罕坝地区生态环境资源审判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围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集中管辖优势,2023年以来已办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3件。

图为庭审现场。

本案中,被告人丛某某在隆化县某村投放其在集市所购买的含有有毒成分呋喃丹(克百威)的药品“扁毛霜”,毒死棕眉山岩鹨3只、棕翅缘鸦雀3只、山噪鹛6只、树麻雀2只、大山雀2只、松鸭1只,被毒死的鸟类中除松鸭外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前述17只鸟类每只价值均为人民币300元,总价值为人民币5100元。

围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丛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丛某某的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被告人丛某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并保证以后坚决不会破坏生态环境,起到了良好的教育作用。

最终,围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丛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据悉,本案被告人在案发后缴纳生态修复金人民币5100元用于生态修复。

审判现场30余名当地村民现场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对现场群众进行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宣传教育,以期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刘丽佳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