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王永利)近日,电影《亲爱的小孩》在承德县汽车客运站、县城北环铁路桥等处取景拍摄。6月5日下午,张某醉酒后到县城北环铁道桥《亲爱的小孩》摄制组,向某著名影星索要签名。影星给其在纸上签名后,张某表示不满意,另要求在其衣服上签名。该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遂在摄制组大吵大闹,阻止摄制组拍戏。
接到报警后,承德县公安局下板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张某继续无理取闹,要求民警为其签名。民警及时制止了张某的行为,并将其依法传唤至下板城派出所。经询问,张某如实承认了其酒后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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