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新闻

承德污染物监测数据4月起实行在线采集

来源:和合承德网  2015-01-23 16:03:36  责任编辑:孙明霞

    用能计量和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可随时掌控,任何企业也无法造假

    1月16日,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自4月1日起,我市重点用能单位将用能计量数据接入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在线监测平台,重点排污单位将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接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线监控平台,实现用能计量和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在线采集。

    日前,省政府出台《河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要求,重点用能和重点排污单位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计量器具,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应当将用能、排污计量基础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用能和排污单位不得使用性能不符合计量技术规范要求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检定(校准)的用能、排污计量器具,不得伪造检定证书,不得伪造或者损毁检定标记、封缄、防作弊装置。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四种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用能和排污单位未建立用能、排污计量器具台账的,重点用能单位不接受能源计量审查的,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将用能计量数据接入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在线监测平台的,计量服务单位提供的用能、排污计量数据不真实的。(记者韩元信)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