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建国在会议上要求 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把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两次(扩大)会议精神,建立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及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6月5日,我市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加强和规范我市反腐败协调工作,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卢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卢建国指出,要准确把握、密切协作,认真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各项要求。深入学习,全面把握主要内容。协作配合,明确责任、程序、纪律。明确责任担当,强化程序意识,突出纪律约束。建章立制,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在学深、吃透中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要主动进位,分管领导要担负起需要本单位协调配合的事项,有关室、处要抓好具体事项的办理,确保落实到位。
卢建国要求,要结合实际、注重预防,切实把追逃追赃工作做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建立健全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明确追逃追赃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着力做好六个方面,将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摸清底数,严格执行外逃案件实时报告制度,建立严密的防逃工作机制,制定周密的追逃追赃工作预案,强化追逃追赃工作的组织保障,加强宣传,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态势。
卢建国强调,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反腐协调小组作用。要着力在进一步发挥作用,凝聚强大合力上下功夫。加强查办案件的协调协作;推动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规范化;合力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的部署要求,坚守责任担当,严格执纪执法、严惩腐败,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把我市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会上,审议了协调机制及追逃追赃《工作规则》和《2015年“天网”行动实施方案》。(记者成玉,通讯员承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