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承德市继续实施禁限放烟花爆竹,对燃放时间地点进行了严格规定。除夕至正月十五期间,主城区(包括双桥区、双滦区和承德高新区)只有四个时段可燃放,即2016年2月7日(除夕)、2月8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12日(正月初五)、2月22日(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此外,主城区以外的县区政府所在镇的可燃放时间,由县区政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同时,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记者了解到,为减少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防止空气质量急剧下降,我市确定以下区域任何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全市党政军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影剧院、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场馆、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学校及公众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及居民小区、楼房阳台、绿地及其外围200米以内。
全市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加气)站、桥梁、大型仓库、液化气站及其外围200米以内;电力、广播电视、通信设施周边200米以内;高层建筑25米范围内;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
双桥区武烈路、南营子大街、新华路、迎宾大道等市区主干道两侧。
全市山林、草原等边缘200米以内。
双桥区避暑上庄(须弥福寿之庙对面电力仓库至华电宾馆至万树园小区,地区老干部家属楼至实验幼儿园,德汇门至丽正门之间,文物局山庄管理处仓门至碧峰门、碧峰门至大榛子沟,鹿栅子沟至沟里)、外八庙、热河文庙、市文保单位、烈士陵园及其周边200米以内。(记者石盈盈,通讯员闫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