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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占用病房近三年 法院强制执行终走人

2019-04-24 14:09:12 来源:和合承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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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王某长达近三年时间占用病房,严重扰乱了医疗秩序,侵占了公共利益。此次法院强制执行行动不仅制止了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而且维护了医院的合法权益,为你们点赞!”兴隆县医院院长卢强对执行法官说道。

原来,2016年9月,王某就诊并入住兴隆县医院外三科,入院诊断为脑外伤后神经反应症、多发软组织损伤及高血压。住院后,王某以与他人有纠纷未得到解决并长期上访为由,不仅拒不缴纳治疗费用,且不办理出院手续,长期占用单独一间病房,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兴隆县医院在多次劝说无果后,于2018年1月诉至兴隆县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搬出占用的17号病房,且不得妨碍医院对该病房的使用,并承担治疗相关费用69505.18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仍然我行我素,继续占用该病房。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进行多次劝说,耐心告知其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是拒不腾出病房,涉嫌构成拒执罪,要承担法律后果。可王某一意孤行,丝毫不为之所动。

2019年4月12日上午9时,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前往县医院住院部,按照部署方案及时控制被执行人王某的女儿,并电话联系稳控王某。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申请执行人以及被执行人王某的女儿见证下,承办法官对现场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并封存,并经被执行人同意,全部送往被执行人王某家中。整个腾退过程井然有序,上午11时,物品全部搬出,承办法官将17号病房交接给申请人,至此房屋腾退完毕,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记者于丽静 通讯员王鹏程、王菲)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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