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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纪委监委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严禁”行为规范

2021-08-17 17:28: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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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刘佳丽)日前,承德市兴隆县纪委监委印发《兴隆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严禁”行为规范》,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日常行为,确保正确履行职责。

“十个严禁”行为规范围绕六项纪律及道德、生活、工作等10个方面,为纪检监察干部列出“负面清单”,划出行为“红线”,将规矩规范贯穿干部监督管理始终,推动自我监督管理真正严起来、硬起来。

“每天一上班,就能看办公桌上摆放的‘十个严禁’行为规范,我们把它当作廉洁自律的‘紧箍咒’,时刻提醒自己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兴隆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县纪委监委将“十个严禁”行为规范印发给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做到时时提醒,让行为规范内容入脑入心。

据了解,兴隆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十个严禁”行为规范,对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各项纪律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的纪检铁军。

责任编辑: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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