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法院以案释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滦平县法院以案释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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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李慧冉、李双利)“我自愿做保护野生动物志愿者,遵守法律并宣传法律……”这是一份《自愿做保护野生动物志愿者协议书》,保护野生动物志愿者正是滦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狩猎案件中的被告人。
为了更好地对被告人尽到法治教育的义务,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滦平县人民法院每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法官都在开庭审理后对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被告人也全部签署了自愿做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协议书。被告人纷纷表示自愿做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用自己的真实案例去宣传教育身边的人。三年来,滦平县人民法院共审理非法狩猎案件11件,以案进行法治教育17人,达到了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滦平县人民法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模式,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同时,也给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既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让当事人在知法懂法守法中体会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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