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承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该《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两大板块,确定16 个牵头部门,采取40 条具体措施,逐一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到2020 年,努力实现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到2030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源涵养能力进一步增强,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该《方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承德市“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国家绿色发展先行区、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国际旅游城市”的发展定位,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为原则。《方案》明确了优化布局,加快发展绿色生态产业;综合治理,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科学调控,提升饮用水源保障水平;严格管控,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涵养结合,努力提高水环境容量;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水体保护;严格执法,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八项重点任务。通过深入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强化红线管控,全面依法推进,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全民参与,建立“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环境保护工作新机制,深入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方案》提出要落实责任,构建水污染防治问责体系,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及各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承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党政同责,对未通过专项工作年度考核的县区及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按照《方案》要求,承德市将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构建各部门协调一致的信息联合发布平台,鼓励和引导公民有序参与水污染防治行动,积极检举环境违法行为,监督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各排污企业的环境行为,形成全社会互动机制,努力实现全市水环境安全、水资源清洁、水生态健康的目标,为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提供坚实保障。(记者关鹏玉 通讯员杜世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