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者有其屋”是大多数百姓的迫切需要和美好祈愿。市民刘女士和爱人董先生也一直努力实现着自己的“住房梦”。俩人辗转了多家房地产公司,总算相中了一套住房。可距离缴纳首付款,还有7 万元的资金缺口无处筹集。最终,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帮助下,刘女士一家解决了燃眉之急。
6 月12 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由于全国范围内执行的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收到预收款时未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务部门不再开具首付款发票。经研究决定,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要件,将涉及到须提供购房首付款发票的全部调整为提供购房收据,全款购买住房仍须提供全款发票。
“我们想在兴盛汇水湾购买一套商品房,总房款61.79 万元,计划公积金贷款37 万元。可首付款还有7 万多的缺口,想提取部分公积金以解燃眉之急。” 在住房公积金城区管理部,刘女士和爱人正在咨询贷前提取的相关事宜,工作人员根据俩人的职业和公积金缴纳情况,在系统中查询出刘女士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1 万元;其配偶董先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5.2 万元。6月8 日,俩人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房产开发公司出具的首付款收据办理了贷前提取手续,合计提取公积金7.3 万元。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适时调整提取相关要件,将涉及到须提供购房首付款发票的全部调整为提供购房收据,全款购买住房仍须提供全款发票的同时,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正常秩序,打击套取、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
住房公积金部门因未认真履职或徇私舞弊造成住房公积金被骗提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收据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在受理审核阶段被发现的,管理部对骗提资料予以没收,将信息记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诚信黑名单;在职工提取业务办结后发现的,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对骗提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予以冻结,并取消该职工2 年内提取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对拒不返还的,提交当地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记者袁雪梅,通讯员王春艳、李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