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因发生交通事故而被鉴定为伤残10级的农民工王某某领取了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60839.36 元。7月15日,记者从市工伤保险中心了解到,全市工伤保险农民工参保人数已达164392 人。
2015年3月27日,王某某到承德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地上班,工种为力工。2015 年5月10日17 时30 分左右,王某某骑摩托车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2016 年4 月9 日经承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10 级,2016 年6 月28 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 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900 元、8 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4939.36 元,合计60839.36 元。
市工伤保险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开展了促进中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春雨行动’,并以此为契机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发放工伤保险宣传材料。并对不依法参保和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不能评优评先,单位法人代表不能评为各种先进和劳动模范,不得兑现目标奖和年薪奖”。同时,我市建立了以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会保险稽核为主要手段的稽核联动机制,出现工伤事故及时赔付。
据了解,高额的工伤保险赔付切切实实帮助企业和农民工解决了实际困难,减轻了农民工在住院治疗以及用药等方面的经济负担。同时也提高了企业和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的认同度,树立了良好的工伤保险公众理念。(记者强胜,通讯员韩秀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