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孔明灯”

2016-08-31 11:15:32 来源:承德日报 责任编辑:张云
8月26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从即日起,承德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8月26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从即日起,承德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根据通告要求,承德市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生产、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对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对非法生产“孔明灯”的企业,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在固定场所非法销售“孔明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违反规定在可能引发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燃放“孔明灯”的,或者在公共场所燃放“孔明灯”,不听劝阻,导致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消防机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孙涛)

相关新闻

河北禁放“孔明灯” 发现非法生产销售燃放者可举报

2016-08-26 10:29:29

自本月起,我省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属违法行为

2016-08-26 08:14:41

自8月5日开始,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别不当回事!惠丰湖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

2016-03-14 09:40:14

正月十五晚,唐山市丰南区惠丰湖景区发生火灾,消防部门初步判断火灾为孔明灯燃放引起。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