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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人民法院全面推进院庭长带头办案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2023-06-08 10:08:5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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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凡)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兴隆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诉兴隆县公安局、兴隆县人民政府与第三人胡某某等不履行行政处罚法定职责和行政复议一案。兴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亚奇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文宁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县直各部门及各派出所民警计4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中,诉讼各方在鲁亚奇的引导下,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顺畅有序,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近年来,兴隆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院庭长在审判质效大跃升中的“领头雁”作用,以院庭长办案实质化、示范化为导向,以提升院庭长办案难度系数为抓手,充分发挥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院法官快办案、办好案,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县公安局局长出庭应诉,落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真正做到了“告官”能“见官”、“出庭出声又出彩”。

下一步,兴隆县人民法院将立足于行政审判职能,继续推进院庭长带头审案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司法能动性,及时、妥善、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并积极邀请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刘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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