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承德市县区(双桥区、双滦区除外)出租汽车经营环境,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承德市运管处开展“三明”规范化工作,确保县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安全稳定发展。
一是明设备,扎实推进出租汽车计价器等设备的安装使用工作进度。将出租汽车计价器等设备的安装使用工作列入县区运政管理2016年重点工作,同时按照《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大对县区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不按照规定安装使用计价器等设备违法行为,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二是明标识,规范出租汽车专用设施的配置和外观整体标识。按照《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要求,统一规范出租汽车标志顶灯、空车待租等外观标识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安全防范设施、消防器材等专用设施。同时,按规定张贴和涂装广告,不故意遮挡服务标识,在更改出租汽车车体颜色、顶灯等标识时,应避免与市区或相邻县区出租汽车外观标识相似。三是明形象,努力提升出租汽车行业及从业人员良好形象。按照《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出租汽车要保持良好车容车貌、车厢内整洁、卫生、无异味;从业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营造关心乘客、帮助乘客、方便乘客的乘车环境。(平方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