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截至9月30日,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07天,比去年同期增加19天;轻度污染天数47天,同比减少11天;中度污染天数16天,同比减少4天;重度污染天数4天,与去年同期持平;未出现严重污染天气。
其中六项主要污染物SO2、 PM10、NO2、CO、PM2.5、O3年均浓度分别较上年下降33.3%、22.5%、3.1%、10.5%、7.6%、3.6%,年均浓度与上年持平。
市环保局负责同志介绍,省政府下达承德市2016 年度PM2.5 下降指标为:在2015 年PM2.5 年均浓度43 微克/立方米的基础上下降4%,达到41微克/立方米及以下。截至9 月30 日,承德市市区PM2.5 年均浓度为36 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7.6%。
承德市在全面推进落实全省“散煤、焦化、道路移动车辆、矿山”四个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印发实施了《承德市大气面源污染专项整治方案》,针对全市秋冬季面源污染问题中突出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大气面源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面源污染专项整治主要是对全市各类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突出的重点区域的建筑工地、煤堆、料堆、渣场、裸露土地等扬尘污染源,通过采取绿化、硬化、苫盖、洒水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市环保局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承德市将全过程控制工业企业扬尘污染,对钢铁、水泥等企业内的煤堆、料堆、工业废渣堆场进行扬尘防治,物料转运、装卸过程中全面采取抑尘举措;全面控制储煤企业煤堆扬尘污染控制;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污染控制,对建筑工地料堆、裸露地面等环节进行治理;全面控制城市周边、国省道和铁路两侧裸露土地、物流园区扬尘污染;全面控制城市建成区内道路扬尘污染,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每季度开展一次城市大清洗活动。
为确保面源污染防治落到实处,各县区政府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市住建、城管、工信、交运、环保等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每月开展3 次以上的督导检查。市大气办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并召开调度会,对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同时,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公开曝光。(记者关鹏玉 通讯员王思力)